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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游记] 半边碗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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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1:5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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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边碗启示录
稿堆

                    弯弯山道傍甘泉,解渴须凭碗半边。
       弃物如斯堪大用,几多残缺梦能圆。

     

  据网载:一条山村小路旁,有一眼清澈的山泉,泉眼边放着一只半边碗。来往的人们都会在那歇脚,喝水解渴。半边碗就是让过路人舀水喝的。也许是这口山泉太甘甜,也许是旁边的景色太迷人,过路人都喜欢在泉边喝水养神,可谁也没有特别注意过那只半边碗。有一天,那只半边碗被扔掉了,一只漂亮的瓷碗悄悄地代替了那只半边碗,似乎只有漂亮的瓷碗才能配得上清澈的甘泉,如画的风景。可没过几天,漂亮的瓷碗不翼而飞。好碗丢了,半边碗扔掉了,人们喝水不方便。
    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在这里只有半边碗才是最适用的!于是,扔了的半边碗被捡了回来,重新发挥它不可替代的作用。再好的碗放到泉边,总难长久,它的好只会给路人带来不便,而重新拾回的半边碗却一直沿用至今,给路人带来莫大的帮助。
    半边碗的故事折射出许多人生哲理,令人顿悟。
    启示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是大自然的法则。世间万物的存在自然有它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好多东西的存在是要经过时间的检验,经过优胜劣汰的竞争,才得以生存下来的。好比这半边碗,尽管其貌不扬,还有点缺陷,但在特定的条件,特定的环境之下,它的存在就是合情合理的。一些约定成俗、行之有效的规矩与做法,既然有存在的土壤,就应该顺其自然,共同遵守,而不能凭主观臆断,随意更改。半边碗的作用就是舀水喝。在那种场合,谁又在乎它是否健全,是否完美呢。其实,与人相处也是如此。不能过于追求完美,不能带着有色眼镜来看人。上帝造人也有个好丑之分,善恶之分,总不能把尽善尽美的人聚在一起,让那些乌合之众凑在一块,如此社会能进步吗?既然有缘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就要相互包容,与人为善,和平共处。
   启示二,好的东西不一定是适合的,而适合的东西也不一定是好的。新瓷碗固然是好的,但放到了泉边,就不是适合的了。半边碗其实并不是好的,可放在泉眼边,不仅物尽其用,还可变废为宝。在选人、用人的问题上,半边碗的故事是值得借鉴的。假如用博士生来买猪肉,岂不埋没人才、浪费人才。而用中学生来买猪肉已经是绰绰有余了。如何做到人尽其才,那就值得研究了。如何做到物尽其用,就更讲究了。好比买手机,市场上可供选择的产品,可谓令人眼花缭乱。这就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自己现有的条件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不能一味地追求功能多、价位高的产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以此类推,人在选择婚姻时,首先应该考虑是不是适合自己的,其次才考虑是否漂亮、是否贤惠。老婆是要相伴终生的,不是用来摆设的。漂亮是暂时的,有共同语言、共同爱好才是长久的。有的人总是感叹别人的老婆贤惠漂亮,善解人意,总觉得自己的老婆这也不好,那也不好,这恐怕是心态的问题。不过也有特别的。因为当你有权选择婚姻时,却不知道什么才是适合自己的,待到知道什么才是适合自己的时候,却失去了一切权利。人啊,就应当用心寻觅,用心等待,那怕是耗费一生的时光,也要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
   启示三,有些东西存在时并不知道它的重要,失去时才懂得它的珍贵。好比这半边碗,起初,人们并不十分在乎它的存在,直到失去时才知道它的重要。半边碗是一种残缺的美,正因为这种残缺,才得以发挥着别人无法发挥的作用。善待老人就好比这半边碗,尽管老人年老多病,干活不麻利,言行有点迟钝,但老人的经验,老人的责任心,于家于屋是有帮助的。不能用常人的眼光来看待老人、对待老人。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老人健在时不懂得尽孝,到想尽孝时而人已不在。所以,趁着老人健在时多尽点孝道吧!不要留下太多的遗憾。对待老人应该如此,对待老婆(老公),对待子女,对待身边的人,亦当如此。珍惜现在拥有的,不管其是否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善待身边的人,也就意味着善待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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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7-25 12:20: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不好意思,这是本人多年前在空间写的一篇文章,现新作一首小诗,并在一起,让大家欣赏,因在本人空间拿来,不会编辑,所以很乱,请版主帮忙弄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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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5:33: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感谢“禾稿堆”老师(我在此冒味地称你为老师,因为你在文学方面应该称你为“老师”),你从一个半边碗中讲出了许多道理,进而讲到如何对待老人的问题,很值得我敬佩。在当今社会,许多人包括一些高官、富豪只顾自己的快活,如原江西副省长胡长青,自己贪了千万万元,但过年给母亲的钱只有50元,完全不顾老人的死活。
  希望这篇文章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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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5:46: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本帖最后由 逐梦令 于 2014-7-25 15:56 编辑

很有感触!受教了!
学到了不少的东西,另外,很喜欢那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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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5:59: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是啊是啊!表示很喜欢你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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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0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领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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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02: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一篇好文章,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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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03: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柳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柳州市
存在即合理,这是我从大一就开始艺术概论课老师常念叨的一句话,开始只当老师课堂讲教,后来慢慢经历丰富起来,看得林林总总的事情多起来,各种价值观不断涌现,分析之后,自己也总不免会加上一句“存在即合理”了…………懂“存在即合理”这个道理的人,必定是一个客观、辩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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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08: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联通 来自 广西梧州市
这叫做物尽其用,大树有大树的用处,小草有小草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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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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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25 16:10:0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存在即合理!很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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