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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瑶寨风云【长篇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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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0 08:31: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9】
      第二天,阳光明媚,画眉鸣唱。丁六六把刚吃完早饭的丁震天扯了出来,丁震天知道姐姐肯定是要带他去哪里好玩的地方,也兴奋的像只小狗欢快的跟了出来,丁震天边走边说:“去哪里呀,是不是要下河摸鱼。要是下河摸鱼,等我回去换双鞋子先呀。”丁震天在城里读书,穿着打扮早就和城里人一样了,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一身笔直暗黑色的学生装,和一双擦得黑亮的皮鞋。这双皮鞋可是花了好几块大洋才得到的,他可舍不得穿下河里摸鱼呀。
      丁六六不耐烦的说:“换什么鞋呀,就算是去摸鱼,你不会把鞋子脱在岸上吗?真的是笨。快点,跟我走吧。”丁六六知道阿弟不笨,很多时候阿弟可比她聪明多了。比如阿弟在和她讲城里的新鲜事时,她就觉得阿弟满腹经纶。那种时候她会像个六七岁的小妹娃,双手托着下巴,全神贯注的倾听着,也只有那时候才是她像个少女的时刻。
      以前丁震天每次回来,和丁六六去摸鱼呀,爬树呀什么的,丁震天只有在旁边看的份。他想想也是,即使是去摸鱼那也根本不用他下水,他要是下水了,姐姐还不一定给他下去呢。再说了,下水摸鱼,除非鱼儿自己跑到他的手中,不然就凭他,怎么可能摸到鱼啊。于是丁震天屁颠屁颠的跟着丁六六走了,跟着阿姐去准是有好玩的。
      姐弟两走到寨子头,丁六六卷起两个手指,放进嘴巴里一吹,呼啸一声哨响,响声传遍了整个山寨。不到一会儿,一条全身毛发黑亮黑亮的猎犬飞奔了过来,狗的后面还跟着一位少女。她是本寨丁老汉的独孙女丁若梅,丁若梅今年刚满十七岁,长得那是跟一朵花似的,乌黑的长发整齐披肩,一张巴掌宽的瓜子脸上点缀着两只乌溜溜的大眼睛,琼鼻微挺,樱桃小嘴就像是多汁的果肉,让人看了恨不得上去咬上一口。那身材也是没话说的,胸前的两座山峰,大一点显得臃肿,小一点又显得青涩,长得那是刚刚好。盈盈一握的小腰,走起路来就好比山风吹过树林。丁六六和丁如梅是一对非常好的姐妹,平时形影不离,两人还一起搭铺睡觉。丁如梅还是一个可以随意进出瑶王家的外人。丁老汉是寨子里法术最高的香通,只可惜丁老汉一生未娶,膝下无子女,他那一身的法术就要断在他这一代了。十七年前的一个冬夜,丁老汉去柳家堡做完法事回来,在半路上听见嘤嘤的婴儿哭声,那婴儿就是现在的丁若梅,丁老汉没有什么文化,他捡到丁如梅的地方是一棵梅花树下,他也就顺着意思,帮丁若梅取了这个名字,希望若梅像梅花一样,不畏严寒,含苞待放。可能是丁老汉老来的女,倍加疼爱,又可能是他怕他这一身法术没人继承,他竟然不顾祖先的遗训,偷偷的把他一身的本领传授给了丁若梅。丁若梅学会了也不敢出去表演,只得和丁六六在一起玩耍的时候,背着没人的地方表演给丁六六看。丁六六也是除了丁老汉之外唯一一个知道丁若梅会法术的人。
      丁若梅跑到了丁六六跟前,看了一眼丁六六身旁的丁震天,马上把目光收回来。在寨子里,每天看到的衣服几乎都是同一个样的,现在看到丁震天穿的这身有扣子有口袋的学生装,丁若梅觉得帅气极了。其实再好看的服装,那也要看穿在谁的身上,穿在丁震天身上好看,穿到别人身上就不一定好看了。比如寨子里的丁二癞,要是穿到他的身上,丁若梅不但不会觉得好看,一定还会觉得恶心。因为有帅气的丁震天在旁边,丁若梅感到有点紧张,她气息不稳的和丁六六说道:“老大,叫我来干什么?”
      丁六六拍了拍挂在腰间的一个布袋,自信的说:“当然是有好玩的啦,不然叫你来做什么。”
      看着丁六六拍腰间的布袋,丁若梅就已经猜出丁六六大概要干什么事情来了。两人从小一起光着屁股长大,丁六六还有什么瞒得过丁若梅呢。丁若梅伸手去摸了一下丁六六的布袋,然后笑道:“是不是又去煮竹筒饭呀?”
      “就你鬼精鬼精的,把你的一半聪明摊给我阿弟就好了,他笨得跟一头猪一样。”丁六六说完发出了咯咯的笑声,不知道为什么,丁六六总喜欢说丁震天笨,而且丁震天这种笨头笨脑的样子,她反而觉得十分的可爱。
      丁震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憨笑一下。丁震天其实不笨,他只是有点腼腆,再加上不太习惯山里的生活,所以才被丁六六说笨,丁震天在城里可聪明得多了,他的成绩是学校里数一数二的,深得老师和校长的喜爱。什么国家大事,天文地理他也都略知一二。
      丁若梅和丁六六说了几句,丁六六就不耐烦的催着她快走了,好像去迟了好玩的东西就会随着时间溜走一样。
      聪明人家养的狗都是聪明的,这条被唤作木多的黑狗,也不要谁的指引,自己就像是知道丁六六的意思一般,摇着尾巴在前面带路。沿着羊肠小道一直走,沿途各种红的黄的野花芬芳醉人。还有头顶不时飞过叫不出名的小鸟,叽叽喳喳的映出一片春天的景象。
转过了几道弯,耳边由远而近听到了‘轰轰’的声音,没过一会儿,一道几丈高的瀑布突然出现在了眼前。丁震天被丁六六和丁若梅带到了这里,丁震天虽然是山里人,但是并不知道还有这么好的一个地方,他惊呼道:“哇,好美呀!”
      丁若梅有点害羞的问:“哪里美呀,是我美还是你姐姐美。”丁若梅显然是理解错了丁震天的话,以为丁震天在说她们两个人美。     
      丁若梅知道丁六六要比她漂亮一点,因为丁六六是瑶王的女儿,身份地位摆在那里,自然而然的就会增添一种向往感。如果丁六六也是普通百姓家的女儿,或者她也是达官贵人家的千金,那也许会有人说她比丁六六漂亮呢。不过这都不重要,丁六六并没有因为身份地位什么的,对他呼来唤去,反而把她当成了亲姐妹一样,她还在乎谁比谁美呢。只是现在面对这么帅气的丁震天,小姑娘心底不由自主的这么问而已,话一说出,她就觉得好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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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1 08:57: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来自 广西南宁市
陌思密达 发表于 2014-5-30 14:54
繼續頂。

继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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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 08:07: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10】
      丁震天似乎没有听到丁若梅的话,径直走到瀑布的前边,张开双手,任由雾水扑洒而来,高声喊道:“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丁震天沉醉了,如此的美景,只有诗仙李白的这句句诗才能表达出来。如果古时候李白游的不是庐山,而是大莽山,看的是这一道瀑布,也许还能做出更加美的诗句来。
      理解错了丁震天意思的丁若梅,刚才只是羞涩不好意思,现在脸彻底的红了,红得想夏日天边的那道晚霞。以为丁震天说的是她,没想到丁震天说的是瀑布。
      旁边的丁六六听了丁震天念出那‘古怪’的诗句,也知道丁若梅理解错了,‘咯咯’的笑了起来。“自作多情了吧,人家是有文化的人,有文化的人都爱赞美一些山呀,水呀,石呀,书呀,哪里像我们这样呀。”
      丁若梅害羞的钻到丁六六的后背,挥起粉拳捶打了一下,娇羞道:“知道了,你还笑人家。”
      “就笑就笑,谁叫你不知道害羞啊!”丁六六转身去戳丁若梅的胳肢窝,嘻嘻哈哈的打闹着。
      在瀑布前站了好久,丁震天感觉到衣服有些湿润了,这才退了回来,抹了抹脸上的雾水,看见丁若梅这羞涩的样子,疑惑的问:“干什么了?”
      “还干什么?还不是你不理人家,让人家难为情了呗。”丁六六把身后的丁若梅拉出来,推到了丁震天的面前。
      丁若梅不好意思的扭转身体,双手掩面又跑回了丁六六的身后,说道:“别说了,别说了,羞死人了还说,再说我就回去了。”
      丁震天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结巴的说:“我...我...我怎么了。”
      “没什么,快点去拾柴吧。”丁六六白了一眼丁震天,俏皮的说道。说完她带着丁若梅走到了一旁的河滩上,放下布袋,从布袋里掏出了一把精致的腰刀,这把腰刀约一尺来长,是父亲(老瑶王)在她十四岁的时候送给她的,据说是用什么珍贵的矿铁打造而成,锋利无比,不说削铁如泥,但是对付一些拳头粗的小树,那定是手起刀落,一刀两断的。在寨子里,只有男人们会有腰刀,腰刀也是男人们的一种特殊的象征。只是丁六六的性格从小就像男人一样野,加上老瑶王又十分的疼爱她,所以才破例送了她这把腰刀。丁六六拿着腰刀走到山边的一处竹林,砍来了几段竹子。她们今天要做竹筒饭,本来竹筒饭对山里人来说那是在正常不过了,平时下地干活,懒得从家里面带饭去,就装上一点生米,到地里的时候就砍来竹筒,把米倒入桶内,加水烧制,烧熟后,再拿出从家里带来的肉干,一顿不算丰盛的午餐就这样煮出来了。丁震天在城里面生活,很少得吃这种竹筒饭,他上一次回来的时候,听到别人说起竹筒饭,就央求着丁六六带他去做,只是当时丁六六还有更加好玩的事情,没有满足丁震天的愿望,带丁震天去做竹筒饭,今天早上丁六六记起了这件事情,就把丁震天带出来了,满足他这个愿望。
      丁震天木讷老实,阿姐叫他拾柴他就拾柴,反正阿姐又不会害他。山里面到处都是柴火,在河滩上就到处散落着枯枝腐木,丁震天随便收集了一下,就抱了一大抱柴火过来。丁震天一个人拾柴也并不孤单,丁若梅家的那条叫做木多的黑狗一直跟着他。这木多也真是奇怪,’认识‘丁震天还不到半天,就‘喜新厌旧’了起来。
      这时候丁六六和丁若梅已经把竹筒砍好,正在往竹筒里面倒米呢,丁震天好奇的问:“阿姐,这就是做竹筒饭吗?”
      “是呀,竹筒里煮出来的饭不叫竹筒饭,那叫什么,难道叫饭竹筒呀。”丁六六和丁震天说话语言上总是要占上风,她并不是要欺负丁震天,而是觉得丁震天傻里傻气的,这样说话很好玩。
      丁震天也早已习惯了阿姐的这种语气,如果阿姐换了一种语气,对他恭恭敬敬,他还不习惯呢。丁震天挠了挠后脑勺,斯文的说道:“原来竹筒饭是这样子做的呀。烧火的时候竹筒不会烧燃吗?”丁震天刚刚说完,马上又自我回答道:“哦,里面装有水,肯定不会烧得燃,等到烧燃的话,饭也早就煮熟了。”丁震天是读书人,这点道理他懂,在学校的时候,老师就和他们做过一个有趣的实验,用一个不漏水的小纸盒,装满水架在铁架上,然后在下面烧火,直到把水烧开了,纸盒都没有被烧掉。刚才只是太新奇,一时半会没有想明白而已。
      “知道就好,你就坐在一旁等吃吧。一会我和若梅还要弄几条鱼来,那这顿竹筒饭才叫可口呢。”丁六六把倒好米的竹筒用木栓封上口,摆在一旁,然后又从布袋里掏出洋火。洋火就是火柴,在那个年代什么东西都是靠进口,什么都带个洋字,火柴叫洋火,铁钉叫洋钉。洋火这东西可实用了,山里人以前都使用火燎难保管,又很难生出火来,还是这洋火方便,这洋火是客商来拉茶叶的时候,帮从外面带进来的,瑶王就按人口均分了下去,每户分上那么几盒,丁六六是瑶王的女儿,就偷偷的藏了一盒出来。
      掏出洋火后,丁六六和丁若梅很快的就把火生了起来,然后交待丁震天:“你要在这里烧火,我们先去弄鱼。”
      丁震天也想下水抓鱼,他觉得抓鱼比做竹筒饭还要好玩,只是丁六六交待他的事情,他又不敢违背,反正去抓鱼他也只能在旁边看,那就干脆老老实实的在这里帮看火吧。
      丁六六和丁若梅一前一后蹦跳着走向河边。河里的鱼多,虽然鱼儿游得快,但是山里人早就学会了怎样空手捉鱼的本领了。丁六六和丁若梅拿几个石块往河滩里扔,然后又拍手大叫。刚才还在河里游来游去晒太阳的鱼儿受到了惊吓,四下逃窜。鱼儿逃窜不外乎就是躲避,在河滩里能躲避的地方,当然是石头地下,以及石头和石头之间的缝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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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 08: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禾稿堆 发表于 2014-6-1 21:14
再来欣赏,渐入佳境。问好!

多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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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2 08: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11】
      丁六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游动的鱼儿她捉不了,躲避起来不动的鱼儿她还捉不了啊。她和丁若梅脱下布鞋,放轻脚步下了河,仔细观察着丁河底的石块。才走了几步,就在一块不大的石头下面发现一条颤抖的尾巴。好家伙,看这尾巴就知道这条鱼得有三个手指宽。丁六六屏住呼吸,慢慢的伸手下去,从石头的两边慢慢的围拢过去。这条颤抖着的白鱼,还不知道自己的死期马上就要到了。手堵住了石头的两边,鱼儿那真的是插翅难逃,只能任由丁六六束手擒来。丁六六把捉到的鱼儿掐死扔上岸,继续去找寻其他的鱼儿。找寻鱼儿不一定非得发现尾巴才去捉,得靠经验判断那块石头下面能藏鱼。当然也有一些精明的鱼,听到一点点声动,知道自己是藏不住了的,马上从石块下面钻出来,逃之夭夭。
      丁若梅一直不说话,头低低的只是跟着丁六六。她也会摸鱼,只是没有丁六六这么熟练。丁六六觉得丁若梅今天好生奇怪,问道:“你怎么了,是不是生病了?”
      “呸,你才生病了呢。”丁若梅和丁六六是好姐妹,说话不需要什么拘束,换了别人可不敢那么对丁六六说话。
      “没有生病你怎么老半天没有说一句话。”平时丁若梅和丁六六在一起,总是叽叽喳喳的像个小鸟一样,今天却安静的像一只睡懒觉的猫,这不能不让丁六六觉得奇怪。
      丁若梅的脸绯红绯红的,她抽身走到了丁六六的前面,说道:“有什么好说的,快点摸鱼啦,等下鱼儿都跑了,看你拿什么烧给震天吃。”丁若梅不说话那是因为刚才误会了丁震天的意思,心里觉得害羞。这次看见丁震天,觉得比上次回来的时候要长高了许多,英俊潇洒得让丁若梅看他的时候心脏总是蹦蹦乱跳,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想不看吧又总是忍不住,总是会不自然的看向他,看他又不敢看他的眼睛。
      性格有些大大咧咧的丁六六并没有发下丁若梅这一细微的变化,丁若梅说到鱼,她把手抬起来,用湿了水的手朝丁若梅的虚弹了一下,把水珠弹到丁若梅的脸上,骂道:“还等下,你走动这么大声,鱼儿早就跑了。”
      “呵呵……,跑了还好,谁叫你说我生病了啊。”丁若梅不是故意捣蛋,她是心里想着丁震天,才会忘记了摸鱼的大忌,弄出这么大的动静,把鱼儿给吓跑的。不过没关系,摸到的鱼儿已经够他们三个人饱餐一顿了。
      阳光暖暖的从云层里射了出来照射在山林上,一片辉煌。小河边各种野花齐放,蜂蝶乱舞,好一派春意盎然。丁六六和丁若梅走上岸,摘下几根野草把鱼儿串起来,朝丁震天那里走去。
      丁六六老远的就举着手中的鲜鱼冲丁震天炫耀的喊道:“你看,我们摸得的鱼多不多?”
      丁震天急忙迎上去,兴奋的喊着:“哇,好多的鱼。你们真是太厉害了,来,我帮你们拿。”丁震天虽然已经十六岁,但是骨子里还是带着几分孩子气,孩子看着大人拿着好吃的东西回来,总是要抢着帮拿的。
      丁六六也乐意让丁震天高兴,把鱼递到震天跟前,说道:“拿吧,拿稳了,别掉地上哦。”
      丁震天一只手接过丁六六手中的鱼,另一只手又伸向丁若梅面前:“若梅,来,我也帮你拿吧。”
      丁若梅头低低的把鱼递给了丁震天,她不敢说话,更加不敢看正视丁震天。丁若梅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就在昨天,昨天还敢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着丁震天的整个受封仪式,今天,今天怎么会这样了?而且心还莫名其妙的嘭嘭乱跳。
      丁震天伸手去接丁若梅手中的鱼,可是手还没有碰到丁若梅串着鱼儿的野草,丁若梅就松手了,鱼儿‘啪’的一声掉到地上。丁若梅和丁震天同时‘啊’了一声,然后又同时蹲下去,伸手捡鱼。由于两人同时捡鱼,手自然的就碰到了一起。男女搜授不亲,两人又同时把手收了回来,丁震天不好意思的说:“你捡吧。”可是这时丁若梅的手已经缩了回去,他只好又说道:“还是我捡吧。”
      丁震天还没有把鱼捡起来,一只粉嫩的手已经伸了下来,抓住野草根,把鱼提起。这人是丁震天的阿姐丁六六,丁六六责怪的说:“看你们两个人,一串鱼都拿不稳,真是没用。”说完拿着鱼儿跑去河边,把鱼清洗一下。
      丁震天和丁若梅都没有说话,在刚才的那一刹那间,丁震天发现丁若梅的手甚是好看,五根手指细长细长的,上面没有一丝褶皱。丁震天觉得用芊芊玉指来形容丁若梅的手一点都不为过,丁震天甚至觉得这双手比阿姐丁六六的手还要好看。他不由的扭头又看了一眼丁若梅,哪里知道丁若梅此时又刚好看向他,两人的目光一碰,又急忙的收回。丁震天的脸也红了,火辣火辣的。以前丁震天没有觉得丁若梅是个美女,现在他觉得丁若梅漂亮极了,丁若梅已经十七岁了,都说女大十八变,这也难怪。丁震天去年回来的时候,丁若梅还是个青涩的黄毛丫头呢,又怎么会觉得她漂亮来。其实丁震天自己也在长大,以前他看女人,除了高矮胖瘦,其他都是一个样,现在他看女人会在心里去比较哪个漂亮一点,哪个稍差一点,而且看女人的时候都不敢多看,多看了两眼就会脸红,现在就是这个样子,而且这次红得特别的厉害。这种感觉是以前没有过的。
      回到火堆旁,丁六六把去了内脏的鲜鱼抹上从家里带来的盐巴。然后用腰刀修了几根竹条,把鲜鱼串起来架到火堆里挑出来的火炭上烤了起来。丁若梅则把竹筒放入火堆里,煮这竹筒饭不要着急,煮熟的时候鱼儿刚刚考好那就合适了。所以刚才她们去摸鱼的时候并没有把竹筒饭放进去烧,而是让竹筒里的米充分的浸泡一阵子。这些活儿丁震天都不会,所以只能由两位少女代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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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3 08:3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梧州市 电信 来自 广西梧州市
【12】
  丁六六总感觉今天的气氛有些不一样,丁震天和丁若梅都不说话,这是为什么?开口问道:“你们两个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感觉怪怪的?”
  “没怎么呀……。”丁震天和丁若梅几乎是异口同声的说了起来,话还没有说完就又都停住了,想让给对方先说。
  “呵呵……呵呵……。你们两个人也真是的,要就不说话,要说两个人都抢着说。”丁六六拿起一根竹子,轻轻的抽打了一下丁若梅,又说道:“你们两个是不是约好了来调戏我的呀?”
  丁若梅抢过丁六六手中的竹子,折断了丢进火堆里,骂道:“谁约好了呀,我是肚子饿了,没有力气说话,等我吃饱了和你说上三天三夜,你不要嫌我烦就行了。”为了不使丁六六怀疑,丁若梅只能找话和丁六六说。
  “那我可不敢,三天三夜,我不要睡觉呀,你还是继续装哑巴吧。”丁六六嘻嘻的笑着说,手里翻动着串着鱼儿的竹条,竹条上的鱼儿被烤得‘吱吱’的冒着香气,香气飘出了好远,就连丁若梅家的那条猎犬也在张嘴留着哈喇蹲坐在一边,等待着主人等会分 给他一些鱼骨鱼头。
  丁若梅要就不说话,一说起来就噼里啪啦说不完,她说:“就是要吵你,谁叫你像个老太婆一样整天说我呀。”
  两个年轻的少女嘻嘻哈哈的说笑着,笑声响遍了整个山野,惹得枝头上的画眉不在敢歌唱,怕自己的歌声被比下去。惹得蜂蝶飞来,在他们上边飞舞,不在去缠绵溪旁的野花。丁震天则安静的坐在一旁,趁丁若梅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看她几眼。丁震天发现,丁若梅的美和丁六六的美,那是两种不同却又有点相似的美,阿姐丁六六性格泼辣,就像一朵带刺的玫瑰,美得让人不敢触碰;丁若梅俏皮可爱,美得像一朵百合,谁都想去碰,又谁都不敢去碰,怕不小心毁了这份美丽。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竹筒饭烧好了,鲜鱼也烤熟了。丁六六到山脚下摘来了宽大的野山蕉叶,洗干净铺在地上。又用腰刀把竹筒破开,挖出里面香喷喷的米饭,倒在了野山蕉叶上,兴奋的说:“煮熟咯,好香哦。”
  “我来尝尝……。”丁震天边说边伸过手去,想要抠一点冒着热气的饭团来吃先。没想到手还没有触碰到野山蕉的叶子,就被丁六六一巴掌给拍了回来。丁震天无辜的看着丁六六,阿姐不是最疼他的吗,怎么现在……?
  丁六六没有说话,而是白了一眼丁震天,然后用腰刀挑了一点饭团,甩到身后的土地上。
  丁若梅掩嘴吃吃的偷笑,她知道丁六六这是在敬山神。山里人相信有山神的存在,对山神特别敬重。到山里开荒种地,首先要祭山神,祈求山神所种的作物茁壮生长,不受野猪飞鸟的侵害。就连平时到山里干活什么的,第一口饭都是先让山神吃先。所谓的山神当然不会开口来吃饭,人们只是挑出一点来,意思意思就行了,他们相信山神无处不在。丁震天从小就到城里读书,又怎么懂得山里的这些规矩。他想吃先过山神,不被丁六六拍打才怪呢。丁六六把一小团饭团挑出去了,就算完成了祭山神的形式了。丁若梅看着无辜的丁震天,拿起一串最大的鱼递给丁震天,语气中带着几分羞涩,道:“呐,给你。”
  看着这被烧得金灿灿的烤鱼,丁震天早就流口水了,马上忘记了刚刚拍阿姐的拍打,快速的伸手去接。可能是丁震天心太急了,也可能是这烤鱼的诱惑太大了,他眼睛只顾着看鱼儿,手却不注意连丁若梅的手和串着鱼儿的竹条一起抓住了。有了两个人拿鱼同时放手,鱼掉在地上的经历,这次丁震天不敢放手了,只是不好意思的说:“对...对不起。”
  丁若梅的手好滑,抓住的时候感觉就像没有骨头一样,软绵绵的,丁震天心里还真有几分不想放手,无奈丁若梅换了一只手抓住竹条,迅速的把被丁震天抓住的这只手抽了出来,小声的说道:“抓稳了,别掉地上呀。”
  这时丁六六也把饭分好了,她手捧着野山蕉叶,把一份竹筒饭放到丁震天的面前,也凑合道:“别把我的饭也弄到地上啊。”说完‘嗤嗤’的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丁六六是不是看出了丁震天和丁若梅之间的小插曲,反正她笑得很暧昧,笑得丁震天和丁若梅的脸瞬间红了。
  美人、美景、美味全部都凑到了一起,这让丁震天心里那个舒服呀,吃鱼的时候都想把串着鱼儿的竹条都吃下去,吃饭的时候差点连野山蕉叶都吞下肚。这顿饭吃得他肚皮圆鼓鼓的,别提有多饱了,吃饱后他顺势一躺,躺在了草地上,仰天长叹:“在山里多舒服呀,我都不想在出省城读书了。”
  丁六六早就吃饱了,她也躺到丁震天了的身边,而且还调皮的拉过了丁震天的手当枕头,说道:“你是不要干活不知道累,你要干活了就知道山里不舒服了。”丁六六虽然是瑶王的女儿,但是平时一样都要和寨民们一起下地干活,只不过她干活相对轻松一点,没人管他而已,在这山寨里,即使是瑶王家,那也是要干活的,因为山里不养闲人,闲人会被人看不起的。
  “干活怕什么,我现在长大了,有的是力气,你们都能干活,我为什么就不能呢。”丁震天的这一句话有点像是自我发问,以前丁震天是不想回到山里来的,可是今天他突然觉得生活在这山里其实也不错,可能是因为丁若梅,才会使他有了这种想法吧。丁若梅,怎么会为了丁若梅而留在山里呢?丁震天也被自己心里突然冒出的这个想法感到可笑。
  丁六六和丁震天是姐弟,丁六六敢拉丁震天的手当枕头枕,丁若梅可不敢,丁若梅就是到丁震天的另一旁躺下也不敢,她只敢到丁六六的身边,依偎在丁六六的臂弯里,听着姐弟两说山里山外的事。山外,山外是森林吗?丁若梅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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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人 发表于 2014-6-3 10:40
说实在的,楼主能够站在蒙山长坪瑶族的角度,以1943年多事之秋时期立新瑶王为主线,刻画反映当时瑶族一群男 ...

多谢指点,我会接纳你的意见的,小标题原来有,只是图方便就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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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6 09: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来自 广西南宁市
【13】八姨太
春天使人容易犯困,姐弟两不知说了多少话,道了多少事,后来就渐渐的没有了声音,香甜的睡着了。只留下一旁的丁若梅,还瞪着两只美丽的大眼睛头脑在胡思乱想着。天空中时不时的飞过几只小鸟,小鸟这是要飞去哪里,飞向山外吗,还是永远的住在林子里?丁若梅很羡慕丁震天,丁震天能到城里读书,她却连城里是什么都不知道。丁若梅想,如果自己是丁震天的丫环该多好呀,那样的话自己可以跟他去省城服侍他,照顾他。这只是如果,自己也不可能是丁震天的丫环,因为瑶王家根本就没有丫环,只有两位寨子里自愿去帮忙的老妇。瑶王为人忠厚,讲究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上一代瑶王的手中接过瑶王的位置之后,他就把瑶王家的丫环和家丁都辞退了,因此他在寨子里备受寨民们的拥护。丁若梅知道自己是喜欢上了丁震天,只是这份喜欢永远都埋在心里,因为丁震天是新一代的瑶王,瑶王怎么会迎娶一位普通香通家的孙女呢。
  在寨子里玩了三天,丁震天又要启程去省城里读书了, 他的学业还没有完成,不能半途而费。老瑶王丁自国和管家丁自平亲自把他送到了县城, 让丁震天自己搭车去省城。
  送走了丁震天之后,老瑶王丁自国和管家丁自平在省城里收一些以前客商购买茶叶的钱款, 这才打道回府。从县城回 寨子,途中要经过两个大的村寨,第一个是黄家铺子,第二个就是柳如妹的娘家柳家堡了。瑶寨和这两个村落依水而居,由上而下,瑶寨住在河流上游,柳 家堡在河流中游,黄家铺子在 河流的下游。柳家堡是这三个 村寨人口最多的部族,总共有 近千人,拥有自己的保安队, 保安队几十人,而且人手一杆 步枪。堡主柳守财人如其名, 万贯家财,却一点都不舍得 花,自己身上的衣服穿了三四年都不舍得置换一件。对家丁和下人更是苛刻的不得了,不过有两件事他倒是挺大方的。那就是装备他的保安队,他的保安队除了人数上比不了县城里的保安团以外,在武器方面那可是不相上下的。据说柳守财还有两门迫击炮,不知道他是怎么弄来的。在这烽火连天的乱世,只要有钱,没有什么是买不来的。柳守财还有一样是大方的,那就是对他的宝贝女儿柳念薇,那是大方的不得了。柳念薇如果想吃盐水鸡,他会立马派人快马加鞭到城里买回来。柳念薇如果想穿城里女人穿的旗袍,他会在城里请上十个最有名的裁缝来到柳家堡为女儿定做,做出最合适女儿的旗袍来,让女儿一一挑选。这事要说起来还有一段小故事,柳守财一生娶了八个老婆,前面七个都不会生育。说来也奇怪,十个汉子也难娶到一个不会生育的老婆,柳守财却一连娶了七个,这难道是天意要柳守财断子绝孙?柳守财不信邪,又娶了一房八姨太,这才破了上天对他的魔咒,为他生下两儿一女。这八姨太可谓为柳家立下了汗马功劳,正是得到柳守财宠幸的时候。只是这八姨太老婆在生下小女儿柳念薇的时候,就一命呜呼,驾鹤西去了。柳守财平时最爱的这八姨太,现在八姨太死了,他把气撒在前面七个不会生孩子的七个姨太身上,一怒之下把这七位姨太全部都给休了?为了这八姨太,柳守财还三年精神不振,小女儿的名字也懒得取,甚至看都懒得去看一眼。直到有一天在后院看见了已经三岁的小女儿,发现她长得实在是太像死去的八姨太了。八姨太原名江雅薇,为了纪念江雅薇,于是给小女儿取名柳念薇。说来也奇怪,自从给小女儿取了名字之后,柳守财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了。所以他对这个小女儿倍加疼爱,要风给风,要雨给雨。
  柳守财对柳念薇的溺爱,把柳念薇养成了蛮横无理的性格,平日在堡子里作威作福,对下人们呼来唤去,就连堡里的长老她也不放在眼里,长老们见她是堡主的心肝宝贝,也不敢去惹她。这个柳念薇虽然蛮横无理,但却有一副娇好的面容,略微有点婴儿肥的脸,粉嘟嘟的煞是可爱。柳念薇今年快要十七岁,只上过几年的私塾就在也不愿意去读书了,整天带着一帮丫环家丁游山玩水,日子倒也过得无忧无虑。
  柳守财还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柳德龙不学无术,整日与大烟为伴,柳守财对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办法,不理他也不是,只得限制着他,反正家里有的银两,他抽大烟也抽不完。二儿子柳德虎在省城里念书,和瑶寨的丁震天和丁震武还是同一所学校。
  话说回头,瑶王丁自国和管家丁自平在城里收得了卖茶叶的钱款回来,在经过柳家堡的时候,管家丁自平对瑶王丁自国说:“你和下人们先回去吧,我到柳家堡还有一点事。”
  管家丁自平和瑶王丁自国本来就是兄弟,兄弟之间本来就好说话,瑶王丁自国道:“有事你就去办事吧,我和下人们先回去了。”
  晚上在瑶王家里,瑶王端着茶杯品尝今年新产的乳香茶。这茶是瑶王的最爱,也是整个寨子最主要的收入之一。今年的春茶已经采摘了两茬,还采摘一茬就不算春茶了。夏茶虽然也好喝,但是味道却远远比不了春茶。
  管家丁自平掌灯在案,正拿着账簿在记今天的账。突然外面锣声大起,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寨民慌慌张张的跑了进来,大声喊道:“不好了,不好了。我们被柳家堡的人包围了。”瑶王丁自国大吃一惊,端在手里的茶杯‘砰’的一声掉在了地上。瑶寨和柳家堡虽说不上世代友好,但也平日无怨,近日无仇,怎么就会被柳家堡的人包围了呢?瑶王顾不得捡起地上的茶杯,惊讶的问:“柳家堡的人为什么要包围我们呀?”
  那寨民也一脸错愕,呼道:“不知道呀,只知道他们口口声声说要活捉瑶王您呢,这可怎么办呀,柳家堡的人都拿着枪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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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2 11: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来自 广西南宁市
【14】祸起不知道什么墙
要活捉他,瑶王想,这肯定是一场误会。他和柳家堡的堡主柳守财谈不上有什么交情,但也没有什么过结。要说有过结,那就是去年年末,柳守财派人来洽谈收购今年的乳香茶。由于柳守财给的价钱太低,生意没有谈成。可是这也算不上是过结啊,生意谈不妥的多了是了,不可能谈崩一起就结一笔仇吧。这里面肯定存在什么问题,于是站起来招呼一旁的管家说:“自平,走,跟我去看看。”
  管家丁自平放下手中的毛笔,急急的走过来拉住瑶王,说道:“你可不能出去呀,现在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而且柳家堡的人还在气头上,你出去了那是凶多吉少,快,你带上几个人从后山逃走先,我先出去应付应付,看看事什么事情,等风平浪静了,你在回来吧。”柳守财可不是什么善人啊,人送外号笑面虎,从这外号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狠角色,所以管家不会让瑶王出去碰这个狠角色的。
  瑶王丁自国甩开管家丁自平的手,大步的走向厅外,说道:“你出去还不一样是凶多吉少,我是瑶王,遇到了事情怎么能让你出去呢。”
  管家丁自平又冲了上来,抱住了瑶王死命的向后拽,叫道:“柳家堡的人要找的是你,我出去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你还是先躲起来吧。”
  这时丁六六和母亲也从房间走进了大厅,丁六六惊慌失措的说:“大伯,外面乱哄哄的是怎么回事呢?”丁六六的母亲 也跟着追问道:“是呀,发生了什么事情?都拿着火把呢,好像把我们都包围了,这是哪来的官兵呀?”
  丁自平说:“夫人,你快点吧瑶王拉走吧,你们和六六先躲起来,我们和柳家堡结仇了,柳家堡的保安队拿着枪杆子前来呢,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人少,斗不过他们,你们还是先躲起来吧。”
  听到了管家丁自平这样说,没有见过世面且拖着一副病殃殃的身体的夫人顿时害怕了起来。是啊,锋芒在即,先要避避,她也上前推着丈夫道:“走吧,好汉不吃眼前亏,我们先去躲过这一阵子在说。”夫人说完又向着丁六六说:“六六,快去收拾几件衣物。”
  丁六六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情况紧急,容不了她细想,阿妈叫她收拾东西,她就去收拾东西。
  瑶王丁自国还想坚持出去,这时陆续又跑进来了几个寨民,管家丁自平连忙让寨民们把瑶王推出后门,逃向了后山。
  瑶王一家人刚刚逃出去一会儿,柳家堡的堡主柳守财就带着手下冲了进来,柳守财手拿一只驳壳枪,向着挂在大厅的马灯开了一枪,怒吼道:“老贼呢,快点给我滚出来。”那样子就像是谁欠了他十万九千七一样,盛气凌人。
  管家丁自平迎了上前,拱手作揖道:“柳堡主有什么事情,这样兴师动众的,恐怕有点不妥吧。”
  ‘啪’丁自平的话刚刚说完,脸上就挨了一巴掌。打人的是柳家堡保安队队长柳大彪,柳大彪是柳守财的心腹,平日横行乡里,九沟十八岔里面,除了柳念薇以外,没有人在敢惹他。他打了丁自平后,又一脚把丁自平踹翻,骂道:“狗奴才,这里还轮不到你说话的份,快把你家主子叫出来。”
  倒在地上的丁自平擦了一下从嘴角流出来的血,据理力争的说:“我家瑶王有事外出,不在寨子里,你们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说,不必要这样动粗吧。”
  柳守财走了上来,一脚踩在丁自平的胸膛上,用手里的驳壳枪敲了一下丁自平的额头,咬着牙说:“动粗?你们瑶王杀了我柳家堡的人的时候,怎么不说动粗了。”
  丁自平大惊失色,双手举过头顶,生怕柳守财手里的枪会有火,结束了他的小命。枪平时是见过不少次,每次路过柳家堡和县城的时候,都会看到那些保安队员手里的杆枪,虽然看这枪和鸟铳差不多,但是它的威力丁自平还是知道的。望着指到眼珠前黑洞洞的枪口,他颤抖着说:“杀……杀……杀人,怎……怎么可能呢,我家瑶王爱民如子,不说对柳家堡的人了,就是过路的乞丐他都好生相待,怎么可能杀人呢。”
  柳守财扭回头,举着手里的驳壳枪一挥,说道:“把证据拿上来,看这狗奴才还有什么话说。”
  柳守财的话音刚落,就有保安队的队员拿着一件东西,咚咚咚的走上前来,丢在了丁自平的面前。丁自平仔细一看,这不是瑶王丁自国随身携带的荷包吗,瑶王的荷包独一无二,上面也是绣着瑶族的图——腾猛犬。这荷包平时瑶王用来装一些烟丝,以及几件随身携带的小物品,现在怎么会到了柳守财的手上呢。管家丁自平乍一看这荷包,这荷包上还有斑斑血迹,丁自平有点语无伦次,指着那荷包说:“这……这……这是怎么回事?”
  柳守财抽开了踩在管家丁自平胸口上的脚,向后退了几步,把手里的驳壳枪往腰间一插,说道:“怎么回事?人都被你们杀死了,还说怎么回事。在这九沟十八岔,还从没有人敢到我柳家堡惹事,你家主子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竟然敢把我柳家堡的人给杀死了。”
  这时,外面冲进来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这女人虽然披头散发,但是丁自平还是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柳家堡出了名的女人金赛花。这个金赛花的真实名字叫什么已经没有人知道,只知道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所有的人都叫她金赛花,能称得上是赛花的女人,那一定不是简单的女人。金赛花原来是县城宜春院里头牌姑娘,她的名字也是在宜春院的时候得来的。在窑子里的姑娘,一般红上那么几年后,就会被别的姑娘顶下去。金赛花正是到了这样的年纪时,被柳家堡的老光棍柳达山赎了出来。柳达山眼睛一只大一只小,家里又穷得揭不开锅,所以没有那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久了就变成了光棍。是个正常的男人就会想女人啊,没有老婆怎么办?柳达山就变卖家产,进城里找女人,找女人当然就是去宜春院了。这柳达山也还真是,没钱还要找最贵的金赛花,去多了几次,他和金赛花就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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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6-14 08: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来自 广西南宁市
【15】命案
柳达山人穷却十分好赌,有事没事总爱往赌场跑,也算他命好,走了狗屎运,在一次去赌场的时候,在赌场里捡到了两块钱。就这两块钱,却让他赢得一发不可收拾。手里有了银两,他就想起平日经常光顾宜春院的金赛花来。有了银两他就不想这样子和金赛花相处,他想把金赛花据为己有,于是他就把金赛花从老鸨手里赎了出来。金赛花嫁给柳达山之后,育有了一儿。按理说金赛花从良后应该安守本分,过好小日子了。可是金赛花这人生性风流,并不满足于这样的日子,到处招蜂惹蝶,因此九沟十八岔没有人不认识他。
  金赛花一进来,就上前抓住丁自平的胸襟,使劲摇晃,“你这天杀的,把我男人弄死了,以后我该怎么办呀。你不就是想和老娘睡觉吗,和老娘睡觉你直接说呀,把老娘的男人杀死了,你以为你就能睡到老娘了吗?”金赛花摇了几下,发现摇的不是瑶王丁自国,而是管家丁自平,她尴尬的一咕噜站了起来,四处寻找,“老贼呢,给我出来,你躲到那里去呀。”
  金赛花的话一下子提醒到了柳守财,柳守财大喊道:“搜,给我搜,看那老贼往哪里躲。”堡主的命令一下,柳大彪带领着手下,钻进了各个房间,翻箱倒柜的搜查了起来。
  “我家主人不在家,你们别搜了……”丁自平哀求着,但怎么抵挡得住手拿着枪杆子的保安队呢,只能眼看着柳家堡的保安队用枪托把一扇扇木门打烂,一个个柜子撬开。
  柳大彪带着保安队搜查了一会儿,回到柳守财身前说:“堡主,他们逃跑了。”
  柳守财拔出腰间的驳壳枪,用枪尖推了推戴在头顶的瓜皮帽,骂道:“跑了?不要被老子抓到,老子抓到了要将他碎尸万段。”
  看着躺在地上的丁自平,柳守财气不打一处来,他一挥枪,说道:“把这狗奴才拖到外面去。”
两个保安队的人应声走上前来,一人架住了一边丁自平的手臂,把他拖到了瑶王家门前的坪子上。此时整个瑶寨的人都被柳家堡的人赶到了坪子上,坪子边缘围了一圈举着火把的保安队,把整个坪子照的跟白天一样。
  柳守财举枪向空中开了两枪,喊道:“你们的瑶王目中无人,竟然敢跑到我柳家堡去杀人,现在逃跑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老子现在就把他的庙给烧了,看他还往哪里躲。”说完从随从的手上夺过火把,就要去点燃瑶王家的房子。
  这房子可是几代瑶王传留下来的,虽说称不上辉煌富丽,但也凝聚了整个瑶寨的心血。要是被这把火烧了,那不是很可惜。丁自平顾不得柳家堡的人拿着枪对他,从地上爬起来,挡到了柳守财面前,哀求道:“不能烧房子,人是不是我家瑶王杀的还不知道,你这要烧房子,还讲不讲道理啊。”
  柳大彪跑过来一把推开丁自平,骂道:“老东西,你是不是想死,不是你家瑶王杀的人,那你家瑶王为什么要跑呀。” 丁自平真的是感到有理说不清呀,现在瑶王跑了,那真是泥巴掉到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呀。于是跪在地上仰天长叹:“苍天呀,我们瑶寨到底是怎么了,惹上这种滔天大祸。”
  柳守财举着火把走向前去,狂笑道:“我不但要把你们瑶王的房子烧了,以后你们瑶寨的所有土地都要归我柳家堡, 直到你们瑶王回来给我一个满意的解释,不然这事永远都没完。”
  “住手!”一声巨喊,把柳守财惊得手都微微发抖,心想还有谁竟敢在此对他喊话,柳守财回过头来一看,看见人群中走出一位英俊小伙。这人不是丁自平的儿子丁震武吗?丁震武和他的儿子柳德虎是同窗同学,还到他家去做过几次客。柳守财把火把交给身边的随从,语气稍微缓和一点的说:“你不是震武吗,怎么跑 回来这穷山寨了?”
  丁震武走上前来,向柳守财作了个揖,说道:“柳堡主,好久不见,您的身体可好?”
  柳守财用手里的驳壳枪拍了拍胸膛,哈哈笑道:“我柳守财身体硬朗的很,上山打得虎,下水捉得龙,多谢你关心了。”丁震武是柳德虎的同学,柳守财也就给了他这个面子。
  丁震武好想笑,你敢打你家里的一龙一虎,那就有意思了。丁震武掏出城里那种小卷烟,双手递了一根给柳守财,说道:“我是前几天回来的,学业结束了,也就不再去省城了,对了,德虎过几个月不是也要回来了吗,德虎回来时我还要去你家做客呢,欢不欢迎呀。”
  “欢迎欢迎,你们这些才子前来做客,我怎么不欢迎呢。”柳守财把手里的驳壳枪又插回了腰间,刚才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许多。
  闲聊了几句之后,丁震武过去扶起父亲,过来对柳守财说:“这位是家父,也就是瑶寨里一个小小的管家,没有什么权利,但对瑶寨可是忠心耿耿,堡主要烧了这座房子,家父心疼呀,堡主您看,是不是给我个面子,先暂时不烧,等先把事情弄清楚了再说,事情弄清楚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到时候还不是堡主您的一句话。”
  也确实,在这九沟十八岔,他柳守财跺一跺脚,没有那个人敢吭一声,别说是这小小的瑶王了,就是黄家铺子的黄老大也不敢吱一声,黄家铺子的黄老大手里也有十几杆枪,但是平时重来不敢招惹柳家堡,而且对柳守财也恭恭敬敬,大家乡里乡亲的,进水不犯河水,倒也相干无事,柳守财说:“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先暂时不烧这房子,但你们得把瑶王交出来,如果是他杀的人,那你们可没话说了。”柳守财说话的时候,做了一个杀头的动作。
  “多谢堡主宽恕,等瑶王回来了,我一定让瑶王亲自登门,和您解释清楚,我也相信人肯定不是我们家瑶王杀的,这当中一定存在什么误会,我会把事情弄清楚的。”丁震武心里也捏了一把汗,这个捉摸不透的笑面虎,自己刚才冲上来,完全是担心阿爸的安危,现在他给了自己这个面子,见好就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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