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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11万”!男子追南宁一女子两年,结果发现她跟别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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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 14:22: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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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90后男子邹先生网上交友
为女方花了约11万元
如今双方恋爱不成
邹先生跑到南宁来报警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邹先生告诉记者,2018年3月,他在江苏无锡打工,在陌陌上认识了80后网友溪女士。见面后,邹先生对她印象良好,双方聊得也很投机,邹先生开始追求溪女士。

在双方交往的过程中,溪女士经济上屡次出现困难,邹先生开始给她转钱。

2018年到2020年的两年多时间,邹先生总共给溪女士转账约11万元。去年7月,他发现溪女士跟别的男子同居,这让他无法接受。


邹先生多次向溪女士讨要之前的转账款项,双方协商不下。近日,邹先生还亲自到溪女士的南宁老家,将事情告诉了她家人并报了案。

2月28日,记者拨通了溪女士的电话,溪女士表示,当初是邹先生自愿在经济上给予她支持,并不是她借钱。如今双方做不成男女朋友,她愿意还钱给邹先生,但因为自身经济有困难,每月工资只有三千多元,还要养一个孩子,只能分期退还。

但邹先生并不同意溪女士的退钱计划,他表示将利用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钱。



恋爱男女双方存在相对较大数额的财务往来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盘旋表示,想要拿回钱需要证明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这样在庭审中,法庭可能采信是以结婚为目的,结婚不成可以返还。是一种债务关系,还是附条件的赠与,这个最好在聊天记录里说明白。

来源丨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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