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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蒙山县改革开放40周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以来,特别是近年来蒙山县成功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后全县大文化事业发展的繁荣景象,蒙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决定举办蒙山县第四届“文化杯”摄影大赛。具体征稿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 通过摄影大赛活动,充分展示蒙山县文化和旅游事业的繁荣景象、优良的生态环境、浓郁的人文风情。 二、征稿内容 摄影作品应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客观真实,反映蒙山县境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古迹、文体活动、人文风情、景点景区、生态环境、自然风光等。 三、参赛规则 (一) 参赛作品只接受数码摄影作品(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不收组照)。谢绝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摄影比赛中获奖作品参赛。 (二)作品文件为JPEG格式,不小于5 M,每位参赛者限投5幅。截稿日期:2019年1月18日17时,作品用U盘拷贝送蒙山县旅游局二楼县摄影协会办公室。联系人:苏权华。电话:13317849000。 (三)参赛作品应标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作品一经提交,不予退回,请参赛者自行保留好作品的原始文件。
(四)参赛作品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允许提交通过软件作适当后期处理的作品。 四、征稿时间和对象 (一)征稿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9年1月18日 (二)征稿对象:摄影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2名,奖金各2500元; 一等奖3名,奖金各1500元; 二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15名,奖金各600元; 优秀奖50名,奖金各100元。 获等级奖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奖稿酬由承办方负责向获奖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六、相关事项 鉴于本次活动的公益性质,主办单位不收取参展者任何费用。提交参赛作品中的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问题均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无偿使用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活动(出版画册、展览、媒体播放等),不再支付稿酬。凡提交参赛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主办单位:蒙山县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局 承办单位:蒙山县摄影协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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