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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新联村黄桥组村民与施工方冲突事件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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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1:32: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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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段时间网络、QQ、微信等都在传播我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世纪新城项目施工方与新联村黄桥组村民冲突事件,并有愈演愈烈趋势。我公司获知信息后,经多方了解,为避免引发更大冲突,影响社会稳定,现将该情况说明如下:
1、该项目地块位于蒙山县湄江街南路交通局南面(120急救中心对面),总面积为17345平方米,由我公司于20101223日通过蒙山县国土资源交易所拍卖转让取得,转让方为广西蒙山农村合作银行及蒙山县对外经济合作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我公司依法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项目备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且该项目规划设计文本已于2014819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综上所述,我公司对该项目土地的使用、开发为合法行为、手续齐全。
2、后考虑到新联村民出行问题,我公司于201111月同意土地转让方借用我公司该地块南北侧共225.75平方米土地作为通往新联村的临时道路。
但是由于新联村民不认可新道路,仍强行从原有道路通行,并采取了一些过激行为,多次推倒施工围挡、阻扰施工方施工,甚至爆发了多次小范围的冲突。该土地使用权为我公司合法取得,村民多次闯进我公司的合法土地范围内对我公司的合法开发行为进行粗暴的干涉,采取损毁围墙、施工工具,甚至烧毁项目施工方价值巨大的挖掘机,这些行为已涉及违法,我公司及施工方将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3、据了解,新道路未有得到村民认可,项目施工方的合法施工行为均遭到阻拦及破坏,施工方人员多次遭到村民索取钱财,因此造成了316日凌晨施工及冲突事件。但具体情况因我公司未有人员在现场,我公司不予妄断,一切以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为准。
4、我公司作为蒙山本土企业,一直遵循守法经营原则,并致力于为蒙山人民带来更高的居住品质。目前,我公司依然是在蒙山开发项目最多的房地产企业。从蒙山第一批商品房的出现,到如今许多高品质的商品小区先后拔地而起,在这个过程中,我公司为蒙山的城镇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社会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这,并不是炫耀,也并不是试图用功劳抵减过失,我们只是在表明我们的态度:十多年的努力,成就来之不易,我们的根在蒙山,我们的希望在蒙山。十年间也许我们也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但我们绝不做违法犯罪、欺行霸市的事。
最后,请大家理性看待这次冲突,谩骂、攻击、谣传最终都不会有胜利者。同时,也敬请各位新联村民理智地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诉求,相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
                                                                                           广西鑫达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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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5:27: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市
买来的土地不是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的么?否则要收闲置费,两年未工开发的应由政府收回的吧?
为什么2010年底取得的地块,到2014年9月项目规划才得批准?两年不开发不是要收回的么?
新世纪囤积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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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绕天涯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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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4:04: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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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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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5:11: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市
1、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取得使用权,却到2011年11月才考虑到村民出行问题--村民为什么不认可新道路?你们竞拍之前有调查过吗?有为此做了什么工作没有?效果如何?能不能就新旧道路对比做个说明?
2、“施工方”和村民发生冲突,你们“未有公司人员在场”所以不清楚真相,“施工方”和你们什么关系?如果是委托施工,你们是否有管理或协调的义务和责任?一切手续是合法的,施工过程也必须合法;由于是本土施工,合情合理也是必须考虑的,比如说考虑一下村民的正当诉求。
3、施工方“多次”遭到村民“索取钱财”,有没有报案或者相应的证据?贵公司是如何处理的?也应说明一下。
4、完全同意“请大家理性看待这次冲突,谩骂、攻击、谣传最终都不会有胜利者。同时,也敬请各位新联村民理智地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诉求,相信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会给大家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的看法。
5、做好一件事不容易,希望大家都有一种宽容的态度,互相谅解,加强沟通,而不是试图采取过激的行为来解决问题,那样只会把事情弄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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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1:27: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同古十 发表于 2015-3-27 15:31
说来说去的,不就是为了人民币吗?

肯定啦,为利益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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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11:26: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朕是皇帝 发表于 2015-3-27 15:27
买来的土地不是一年内必须动工开发的么?否则要收闲置费,两年未工开发的应由政府收回的吧?
为什么2010年 ...

对,摆完出来疑点就多了,有人说你越扯越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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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6:08: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市

可是要像你说的那样,这个方法是最简单直接的,一切都是钱的问题
我本无邪,是你那邪恶的眼睛看脏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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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窥堂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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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5:31: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说来说去的,不就是为了人民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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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2:18:1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我很靠谱 发表于 2015-3-27 11:43
你的意思是,让zf赔钱给新世纪,太天真了

我有说谁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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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11:43: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市
那些飘雨的日子 发表于 2015-3-27 08:40
烧了挖机,赔。
打伤人,医。
有木仓,抓。

你的意思是,让zf赔钱给新世纪,太天真了
我本无邪,是你那邪恶的眼睛看脏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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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09:09:2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梧州市
路过,随便赚点经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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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7 08:40:1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烧了挖机,赔。
打伤人,医。
有木仓,抓。
把路恢复原样,让事件回到原点,路是谁的,是谁卖的路,让双方重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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