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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高速上三车刮碰,小车险被夹,司机却都说“我没错”? [打印本页]

作者: 文妙颜    时间: 2021-4-19 09:30
标题: 广西高速上三车刮碰,小车险被夹,司机却都说“我没错”?
近日,在来宾往柳州方向1285公里高速路处发生一起三车刮碰的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但三车司机各执一词,都觉得自己没有责任。
桂G白色小车:我没有碰到你们的车,我不应该承担责任。

桂N黑色小车:我直行,你转弯,你(桂G)应该负责任。


冀D大型汽车:我是正常行驶的,是你(桂N)碰的我,不关我的事哦。


这一起轻微的交通刮擦事故
不仅三名司机争执不下
就连网友也吵翻了天
↓↓↓

网友1:此事故三车都有责任。1、大货车不遵守交规要求靠右行驶原则,需承担次要责任。2、白车右转进入辅道不让直行车辆通过,需承担次要责任。3、黑车在辅道直线行驶上有一段距离看到白车即将驶入辅道开始刹车,但同时进行变道操作,造成与大车刮碰,负主要责任。4、白车经刮碰后压实线停车,未能停在应急车道内,违反交通法规,需受到交规处理罚款及扣分。


网友2:只能说黑车司机不行。白车右转并线,路权在黑车,如果怼上了,白车全责。可惜的是,黑车先刹车让行,后又加速上去,犹犹豫豫不知想啥。加速上去了,又为了避让白车偏离车道,和大车怼上,应该黑车全责。

网友3:黑车全责,知道为啥这么说吗?交通法有规定,右侧先行,如果黑车速度快没有让行的话,发生事故白车司机必死无凝,因为黑车撞的刚好是司机位置,这就是为啥说交通法规定以人为本。

网友4:黑车不应动方向,直撞白车,白车全责。黑车动方向干嘛?

那么,这起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责任到底怎么定呢?

原来,白色小车从来宾往柳州方向行驶,从服务区出来准备驶入车道时,未让直行的黑色小车,致使黑色小车避让时,车身左侧与正常直线行驶的大型汽车发生碰撞。

责任认定
白色小车司机黄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黑色小车司机吴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冀D大型汽车驾驶员郭某无责。


广西交警提醒:服务区出口是一个很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经过时,驾驶人应该仔细观察周围行驶的车辆,以免事故发生。

来源丨广西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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