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网

标题: 蒙山县城又一大事发生! [打印本页]

作者: 简单的    时间: 2015-12-18 11:34
标题: 蒙山县城又一大事发生!
      今天上街赶圩,经国道进城。一大群人和阿sir在对峙,就在120对面的施工现场那里啵!是不是以前那摊事没摆平啊?后来一大群人又到政府广场集中了。诶,这帮人真的是吃饱没事干,法治社会难道还想耍横吗?




作者: LYL    时间: 2015-12-18 11:37
公安永远是维护和平的。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1:48
啥情况?又是工地和村民的牛粪?
作者: 驴友    时间: 2015-12-18 11:49
刚刚路过,表示已经看见了。难道公安连这些几个叼民都处理不下吗?三天两头就上来闹事。法治!
作者: 外来人员    时间: 2015-12-18 11:49
村民烧坏别人的机器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坐等政府处理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1:50
外来人员 发表于 2015-12-18 11:49
村民烧坏别人的机器肯定要承担责任的,坐等政府处理

以前那摊事?还没解决?
作者: 晨曦    时间: 2015-12-18 11:50
该抓还是得抓,总要有人承担责任的
作者: 爱眼泪    时间: 2015-12-18 11:51
求真相啊!
作者: 草根黄    时间: 2015-12-18 11:51
法制社会,依法处理,谁是谁非公平处理
作者: 草根黄    时间: 2015-12-18 11:52
爱眼泪 发表于 2015-12-18 11:51
求真相啊!

我也是坐等真相
作者: 蒙山酒保王    时间: 2015-12-18 11:53
政府又摊上事咯
作者: 外号小达人    时间: 2015-12-18 11:54
法制社会,希望得到公平处理
作者: 简单的    时间: 2015-12-18 11:55
草根黄 发表于 2015-12-18 11:52
我也是坐等真相

真相就是一帮人不服一帮人,把阿sir招来了,阿sir也处理不下,就闹到政府了。
作者: 最美女主播    时间: 2015-12-18 11:55
表示在那里看了好久,各说各的,不是很了解,求官方消息啊
作者: 百度小能手    时间: 2015-12-18 11:56
看那个阵势,特警、消防都到了,大事哦!
作者: 倒车小王子    时间: 2015-12-18 11:58
听说放人进政府里面去K数了,坐等结果
作者: 吸螺小公主    时间: 2015-12-18 11:59
打起来了吗?那么多警察
作者: 请叫我美丽姐    时间: 2015-12-18 12:00
现在还在那里?有人吃不下饭咯
作者: 简单的    时间: 2015-12-18 12:01
请叫我美丽姐 发表于 2015-12-18 12:00
现在还在那里?有人吃不下饭咯

我看了一下,没啥看头就走了。现在不知道怎么样了
作者: 绿茶表    时间: 2015-12-18 12:02
感觉事情闹得很大了哦,有人出来处理某哦
作者: 阳光灿烂    时间: 2015-12-18 12:02
我去卖快餐。
作者: 金古子哈    时间: 2015-12-18 12:03
摆出法律,以法论事
作者: 天空蓝蓝    时间: 2015-12-18 12:08
无论是谁,做了违法的事情就应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2:10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5-12-18 12:02
我去卖快餐。

对哦,矿泉水快餐热卖畅销

作者: 天得    时间: 2015-12-18 12:12
每次都这么搞;难道只有聚集政府才能解决问题?
作者: 爆料王    时间: 2015-12-18 12:37
唉没完没了,还是不发表评论了
作者: 辣酱    时间: 2015-12-18 12:40
这些人吃饱没事干,刁民会跟你讲理吗?
作者: 西夏一品堂    时间: 2015-12-18 12:43
好暴力啊,出动好多警察,听说是警察去抓烧挖掘机的人了,村民们不服,就到政府门口聚众了
作者: 洛克    时间: 2015-12-18 12:50
谁叫你去烧人家的勾机,自作自受。损毁他人财物,触犯到法律,那就要承担法律后果,无可厚非。
作者: 大师请自重    时间: 2015-12-18 12:56
科普时间到————————————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
  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据我所知,那台挖掘机100多万,自求多福吧!)


冷静啊,不要一冲动,就触犯了法律,到那时,你就算全家到政府门前坐一个月,都没用,谁叫你触犯法律。
作者: 我很靠谱    时间: 2015-12-18 13:32
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5-12-18 12:02
我去卖快餐。

致富新道路
作者: 烟花易冷    时间: 2015-12-18 13:33
天得 发表于 2015-12-18 12:12
每次都这么搞;难道只有聚集政府才能解决问题?

聚众闹事也是触犯了法律的
作者: 岚公子先呵为敬    时间: 2015-12-18 13:38
这要是追求起来,很多人都脱不了干系,包括他们村民,不要以为自己有理没事似的,老想着让对方承担法律,也没看自己干了什么事,那都是违法啊。他们现在不服的就是为什么只抓他们的人,不抓那边的人,警察要有证据才能抓人的不知道啊,烧挖掘机的是证据确凿,肯定要有人承担责任的。而说对方持枪伤人,有证据吗,没有就不能立案,空口无凭,闹到法院也一样,没有证据警察就不能下逮捕令,如果我是村民,如果真的是有人持枪伤人,我就抓着不让人走,直接去公安局讲理,现在来聚众闹市有什么意思。
作者: 虚度山伯爵    时间: 2015-12-18 13:45
我坐等真相,看看千百年不变的故事。
作者: 钻心虫    时间: 2015-12-18 13:47
什么事都是一个公式为利益而冲突.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4:08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3:46
难道楼主不知道黄桥事件?  不清楚就不要乱发表

那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但是当时不是已经处理了吗?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4:21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4:12
秋后算账吧   过段时间以为风平浪静了再处理,应该属于这样。  难道这些平民会无缘无故去闹?没人吃饱了 ...

街上好多人议论了,事情大致应该是这样的:三月份的时候因为120对面地块的开发,施工队和黄桥村民起了矛盾,动手了,施工队纠集一大帮人去据说现场很混乱,村民也动手了,还烧了一台挖掘机。当时处理了好几天,后来事情平息了。直到昨天晚上,公安局的到黄桥村抓捕当时焚烧挖掘机的嫌疑人,今天黄桥村民不服气,聚众到政府门口要说法,要求放人啵。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18 14:27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4:25
是这样啊   但是为什么烧了勾机?  人家开枪打伤村民了。 凌晨五点多去挖路  。 当时发帖时候还有图片的 ...

如果一定要追问的话。那人家为什么要开枪呢?开枪的犯法也应该抓起来。
作者: 辣妈邦    时间: 2015-12-18 14:37
村名烧毁别人的私人财物,证据确凿,公安逮捕是合法的,村名聚集政府门前讨个说法也能理解,希望政府公正处理,依法办事
作者: 直上云霄    时间: 2015-12-18 14:43
既然烧毁勾机的事实都明摆着,证据也在那里。损毁他人财物,理应承担法律的责任。希望事情能得到依法、公正的处理。
作者: 噢耶    时间: 2015-12-18 15:05
谁做了违法之事,都要承担后果。人在做,天在看,相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作者: 岚公子先呵为敬    时间: 2015-12-18 15:18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3:50
哈哈   开枪了你还敢去抓人?  你当你是专业户?我就不信当你面前有一百几十个黑社会拿刀和枪在对面  你 ...

不是说,有很多村民在现场吗?况且对方根本没那么多人
作者: 平子    时间: 2015-12-18 15:21
依法治国
作者: 情殇    时间: 2015-12-18 15:25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4:43
现在就是开枪的还有其他那些没有抓到,然后现在去抓村民,如果合法的,为什么要请带刀带枪的人凌晨五点去 ...

其实事情发展到今天,不可能只是一方的过错,但是也要处理吧,放人是不可能的了,还是静待政府的回声把,我相信,警察不会随意抓人和冤枉人的
作者: 欧神诺    时间: 2015-12-18 15:34
我们大家应保持理性,还是静待官方公布真相。越过法律底线,就会受到应有的处罚。如今的社会都朝着法治社会迈进,相信啊sir会依法办理,不会随意抓人的。希望政府能够公平处理。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8 15:46
不管是政府官员还是公职人员还是平民百姓,都不能触犯法律,中国是依法治国的国家,不懂法可以学可以问,但不能说不懂就可以去犯法。静待相关部门处理
作者: 宇文邕    时间: 2015-12-18 15:48
希望网友都能冷静对待此事,不要冲动了,要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作者: 肥申    时间: 2015-12-18 16:42
有些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呵呵)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8 19:35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4:43
现在就是开枪的还有其他那些没有抓到,然后现在去抓村民,如果合法的,为什么要请带刀带枪的人凌晨五点去 ...

夜里施工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有持枪伤人的事件,政府肯定会秉公处理,不是不处理,是要掌握证据啊,村民又拿不出证据说谁持枪伤人,现在抓的是烧毁钩机车的罪犯,恶意纵火至他人财产受到严重侵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这个道理,警察抓人有什么错。如果被抓的那个人没有参与烧车,警察经过审讯之后会做公正处理的,问题是总得有人承担责任啊,而且听说当时村民也有枪的,孰是孰非,还得双方坐下来谈,路肯定是新世纪招标范围的,其实中国到处都有这种事,不仅仅是蒙山,还得理性处理。现在空间很多人都传什么黑开发商勾结政府什么的,新网络法规定,恶意散播谣言者追究民事责任。

作者: wx_fg3VIlD2    时间: 2015-12-1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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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18 20:11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9:43
凌晨五点多开工,主要是谁聘请这些人带刀枪来开工?  如果没有开枪打伤人  人家会这样烧勾机?脑残了才会 ...

如果。你花了很多钱买下一块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地打算盖房子,结果突然跑出一堆人一直说这块地是他们的道路。不给你盖房子。你施工他们就阻挠,你叫警察叔叔,他们就走。打游击战,你会怎么做?
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18 20:14
wx_fg3VIlD2 发表于 2015-12-18 19:53
乱挖村民的田和路,难怪烧你的机器,如果村民挖政府大楼,村民会被判刑没收机器,现在开发商强压政府,政府 ...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条路00年以前应该只是一条很小的能通自行车的石头小道路,很颠箥的一条小道,其实人都有一种惯性,使用久了就觉得是自己的了,就不管规划不管发展


一乞丐到一个人家里去乞讨,那个人给了十块钱,第二天乞丐又去,那个人又给了十块钱,就这样,持续了两年。
两年后的一天,那个人只给了五块钱,十天后,乞丐终于忍不住问:“你以前给十块,怎么现在只给五块啦?”
男子:“因为我结婚啦。”
乞丐顿时大怒,啪的一巴掌打过去:“他妈的,你竟然拿我的钱去养你老婆?”
作者: 酿酒师    时间: 2015-12-18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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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18 20:20
在中国,大众人的感觉,如果是有钱人和穷人争吵,肯定是富人为富不仁压迫穷人。如果是村民和政府发生纠纷,肯定是政府权势压人压迫穷人。如果大车和小车发生车祸,肯定是大车的责任大。这种就是弱者心态,总是偏向于弱者的一方
作者: 葵花盛开    时间: 2015-12-18 20:31
看了几页,终于看完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破坏他人财物,肯定是要负责的。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8 21:06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9:43
凌晨五点多开工,主要是谁聘请这些人带刀枪来开工?  如果没有开枪打伤人  人家会这样烧勾机?脑残了才会 ...

你看嘛,到最后都要承担责任的,我都意思是两边都得站出来承担相应的责任,谁都跑不了,法律一条条摆在那都不是虚的,不管是什么原因烧的车,总归是烧掉了,还是寻思请个好点的律师吧,这事搁哪里都得担责任。不然,法律权威何在?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8 21:10
流绪微梦 发表于 2015-12-18 20:11
如果。你花了很多钱买下一块政府规划范围内的地打算盖房子,结果突然跑出一堆人一直说这块地是他们的道路 ...

土地不是属于国家的吗,什么时候成私人的啦?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8 21:12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20:24
照你这样说   我买你家村前面的地,路都不用给你留了?  然后你进进出出飞出去了?  如果是合法,大可以 ...

旁边修有一条路给村民的,他们不待见那条路而已

作者: 街神    时间: 2015-12-18 21:21
流绪微梦 发表于 2015-12-18 20:20
在中国,大众人的感觉,如果是有钱人和穷人争吵,肯定是富人为富不仁压迫穷人。如果是村民和政府发生纠纷, ...

我也觉得,为什么会感觉被欺压,应该不懂用法律去维权,都是被一些媒体给害得,整天以这种弱者受害的新闻博点击率,其实现在很多穷人比富人还牛逼

作者: 沉吉思汗    时间: 2015-12-18 21:25
等着看热闹!看真相!

作者: 沉吉思汗    时间: 2015-12-18 21:27
民不和官斗!古语


作者: 百乐果    时间: 2015-12-18 22:08
叶子 发表于 2015-12-18 19:35
夜里施工是很正常的,如果真的有持枪伤人的事件,政府肯定会秉公处理,不是不处理,是要掌握证据啊,村民 ...

要村民拿出证据说谁持枪伤人,那还要警察干嘛。
作者: 百乐果    时间: 2015-12-18 22:54
城市要发展,社会要和谐。
作者: 百乐果    时间: 2015-12-18 23:03
如果钩机非法入侵,那么村民烧掉的只是作案工具,如果村民为了漫天要价阻碍合法施工,就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要依法严惩。
作者: 逼死强迫症c    时间: 2015-12-19 00:43
LYL 发表于 2015-12-18 11:37
公安永远是维护和平的。

呵呵   笑笑不说话
作者: 帅帅的狼    时间: 2015-12-19 04:53
流绪微梦 发表于 2015-12-18 20:14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条路00年以前应该只是一条很小的能通自行车的石头小道路,很颠箥的一条小道,其实 ...

呵呵,问下家里老人再说吧,蒙山附近的很多人知道以前什么样子,村里盖房子拉砖都是那条路进去的,拿自行车拉啊?
作者: 叶子    时间: 2015-12-19 09:34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9 08:14
新世纪说的只是临时给他们用的,临时

可是如果要挖这条路,肯定会给他们另外一条路回家的,你能想到的,政府想不到吗?
作者: 我很靠谱    时间: 2015-12-19 09:35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真相就是没有真相
作者: 爆料王    时间: 2015-12-19 11:13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9 09:37
我就发现很多shui军,不知道是不知道情况还是人家雇来的  。

你说认为的不是水军的人,都是认为村民没有错的,但事实上,你觉得他们一点错都没有吗?
作者: 爆料王    时间: 2015-12-19 14:43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9 12:22
那就是单方面的错了?

我可没说是单方面的错,既然起冲突了,双方都肯定有过错的,只是轻重不同而已
作者: 浪漫人生    时间: 2015-12-19 16:30
哦.原来是这个事情.
作者: 萧竹风    时间: 2015-12-19 17:18
辣妈邦 发表于 2015-12-18 14:37
村名烧毁别人的私人财物,证据确凿,公安逮捕是合法的,村名聚集政府门前讨个说法也能理解,希望政府公正处 ...

三更半夜开个挖土机去挖人家村的路,烧了机器是有理由的,只是过分了点烧了一百多万

作者: 樟山俗人    时间: 2015-12-19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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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珍香    时间: 2015-12-19 21:14
文人好多
作者: 常喝家乡水    时间: 2015-12-19 21:31
要慎重些,不能强来,依法办事,实事求是。
作者: wx_doOzao9n    时间: 2015-12-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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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航仔188881    时间: 2015-12-20 01:57


作者: 驾校招生    时间: 2015-12-20 07:35


作者: 冰波十足    时间: 2015-12-20 09:21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14:43
现在就是开枪的还有其他那些没有抓到,然后现在去抓村民,如果合法的,为什么要请带刀带枪的人凌晨五点去 ...

带刀带枪的要抓,带头闹事焚烧挖掘机的也要抓,就这么简单。

作者: 浪漫人生    时间: 2015-12-20 16:11
这张贴.我己看完.不好评论.呵呵.
作者: 对面的观众    时间: 2015-12-20 16:40
我去看看政府网有没有公告
作者: 悠闲人生    时间: 2015-12-21 09:37
谁是谁非,不懂,自有法律裁判。但一个能让新世纪直接把地退了不敢再开发,这地方的村民,也是不可小看的。
作者: 梧州-青苹果    时间: 2015-12-21 14:18
现在有钱就是法,农民的日子真苦。
作者: 梧州-青苹果    时间: 2015-12-21 14:20
百乐果 发表于 2015-12-18 22:08
要村民拿出证据说谁持枪伤人,那还要警察干嘛。

警察只会收工资,县城那么多偷东西的能抓几个啊。
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21 22:08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8 20:24
照你这样说   我买你家村前面的地,路都不用给你留了?  然后你进进出出飞出去了?  如果是合法,大可以 ...

呵呵。。大白天拆路。。你想太多了。。警察不可能时时刻刻在现场的。。游击战
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21 22:11
帅帅的狼 发表于 2015-12-19 04:53
呵呵,问下家里老人再说吧,蒙山附近的很多人知道以前什么样子,村里盖房子拉砖都是那条路进去的,拿自行 ...

我就住现在国税附近。九几年就搬那新居的。之前小时候经常到那边玩的。难道我记忆出现混乱、?
作者: 流绪微梦    时间: 2015-12-21 22:11
一夜七次郎 发表于 2015-12-19 09:37
我就发现很多shui军,不知道是不知道情况还是人家雇来的  。

我也可以认为。凡是跟我持反对意见的,都是水军,可以这样理解吗
作者: lifei    时间: 2015-12-21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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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未知    时间: 2015-12-23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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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漂流瓶    时间: 2015-12-24 11:46
其实你们可以换个思维的,人家房地产在那里开发地产,那片地区就得到了发展,你们村也会得到发展,土地今后也有肓升值,但是你们阻碍开发,以后你们还是个小村子。
作者: 长寿人    时间: 2016-1-5 15:15
黄桥村民众志诚打掉以姚海为首的黑帮
作者: 蒙山蒙山蒙山    时间: 2017-5-9 11:45
没有国家的开发投资,地方怎么能富起来,怎么发展,我是外地来蒙山8年了,翻天腹地的大变化,8年前那有这么好的河堤,道路,房子,开发必然要损害小部分人的利益,每个地方都一样,补偿多少永远也不会满足的,因为小部分人而影响整个蒙山的发展,必遭后人吐弃
作者: liliang    时间: 2017-5-9 23:52
你来蒙山干什么
作者: 大灾变    时间: 2017-5-11 12:33
有事找啊SIR?蒙山甘细,其嘛慌出街挨冧?其嘛慌家里老婆孩子的安全?交警也是,欺软怕硬,不好好维护交通法律,到拿这些来当敛财了,年纪轻轻,做人留一线。

作者: 左冰冰    时间: 2017-5-12 00:50
支持武力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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