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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经营者在春运期间,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法经营,严禁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各客运经营企业要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好票价公示工作,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及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高速通行费政策,确保节假日期间的价格稳定。 全县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春运期间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和重点检查,希望各经营者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或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监管部门将严厉处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将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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