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城乡居民在当年6月30日前参保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并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除新生儿外,城乡居民在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的,应由个人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在2023年6月30日前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当年的财政补助,只需缴纳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即350元。从7月1日起参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出生三个月内的新生儿外,个人需全额缴费,一次性缴纳当年财政补助标准640元和个人缴费标准的费用,合计每人9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