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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给力!又是别人家的交警 [打印本页]

作者: 无缘的缘分    时间: 2021-9-7 14:51
标题: 给力!又是别人家的交警
9月6日起,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集中开展城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第二波次劝导整治行动。
不佩戴头盔第二波次劝导整治行动
桂林市第二波次不戴头盔劝导整治行动来了!据了解,劝导整治方式将有所调整和升级,骑电动车出行的各位千万注意。
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的,一律拦停进行教育劝导,主要方式:
①抄写一段法律条文;②朗读一段法律条文;
③按指引发一组朋友圈图片,收集5-20个赞;
④自行购买或叫家人朋友送头盔到现场佩戴。
经核实当事人曾签署承诺书,领取头盔,被检查发现二次(及以上)不戴头盔的:
按照其签署承诺书的规定,组织进行30分钟以内的配合交警劝导教育其他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不文明行为。

严格处罚电动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以及电动自行车其他交通违法,并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查处时,发现其不佩戴头盔的,一并进行深入宣传教育警示。
这些人今天都被处罚教育

9月6日上午,在叠彩区始发站路口,一名男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正在执勤的叠彩交警大队拦停。经查询核实,该男子曾于8月29日,在七星区因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被七星交警劝导教育,并签署了《承诺书》,领取了头盔。
面对交警,该男子一开始拒不承认自己曾领取头盔。经教育劝导,该男子最终承认,并按照其签署《承诺书》的规定,配合交警劝导教育其他驾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不文明行为半小时。
9月6日下午16时30分许,电动车驾驶员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七星区建干路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李某起初很是疑惑自己没有违法,走的也是电动车道。
随后,民警向其出示了《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耐心解释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不文明行为,接受了交警的教育“处罚”,在微信朋友圈发文并集赞。最后,李某签署了《承诺书》,执勤交警给李某送上一顶安全头盔,叮嘱他安全文明出行。

其他行动现场
如何选择正确的头盔?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车头盔种类比较繁杂,有全盔、3/4盔、半盔、上掀式盔等众多类型,价格不等,材质、重量也不一致。那么什么样的头盔质量才是安全的呢?
电动自行车头盔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选择电动自行车头盔不能单纯从头盔材质的厚薄或者重量的大小去判断质量好坏,更不能只图价格便宜、款式新颖和样式好看。在尚未出台电动自行车头盔国家标准的情况下,建议消费者最好能购买摩托车标准头盔。
业内人士建议市民,无论购买哪种头盔,一定要满足“3C"强制认证,这样的头盔在“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中,都达到了合格标准。
市民在佩戴头盔时,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尺码,并调整好调节器;头盔要水平佩戴;用于固定头盔的织带,也必须有正确的固定位置。
此外,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务必索要发票或者单据,网购时还应留存交易的聊天记录等信息。遇有消费纠纷时,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转发提醒身边朋友。惩罚不是目的,生死间不能靠运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生命只有一次,请安全出行、规范骑行,且行且珍惜!

来源:广西桂林交警

作者: 人约黄昏后    时间: 2021-9-7 15:01

作者: 西炮台    时间: 2021-9-7 15:40
从小爸妈都说:你看看人家的小孩,再看看你
作者: 老豆    时间: 2021-9-7 16:50
桂林摸摸蒙山的额头说:我们庶凯路平,妹得坑,好骑电动车啵。
作者: 有物讲物    时间: 2021-9-7 23:22
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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