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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车小常识 [打印本页]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0 15:26
标题: 开车小常识
  【滥用远光灯等于谋杀!】  近日,南京一名司机夜间行车时,一直打着远光灯,导致骑车人撞了上来。交警认定司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需担责。远光灯会让司机和行人“瞬间致盲”。如对向车道有车辆使用远光灯,半秒钟内司机任何东西都看不见,极容易发生事故!拒绝滥用远光灯,从我做起。


  【提醒那些不会用远光灯的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在会车前150米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警方提示:夜间行驶的司机遭遇远光灯,相当于蒙住双眼驾驶近100米!!请依法、文明使用远光灯!


  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你我都有责。


作者: 微风轻送    时间: 2014-7-30 16:23
蒙山这种情况很多见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0 16:30
微风轻送 发表于 2014-7-30 16:23
蒙山这种情况很多见

所以啊!得提醒啊 !
作者: 天得    时间: 2014-7-30 19:02
这个现象貌似很难改
作者: 虚度山伯爵    时间: 2014-7-30 21:46
要常常提醒的,国人这素质。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0 22:31
虚度山伯爵 发表于 2014-7-30 21:46
要常常提醒的,国人这素质。

不长记性啊!要是长记性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交通事故了。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0 22:32
天得 发表于 2014-7-30 19:02
这个现象貌似很难改

是很难,但是,事在人为。
作者: 老蔡    时间: 2014-7-30 23:06
楼主很有心!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0 23:09
老蔡 发表于 2014-7-30 23:06
楼主很有心!

最近交通事故太多了,看得心发麻啊!
作者: 骑马插秧    时间: 2014-7-31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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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1 14:37
骑马插秧 发表于 2014-7-31 12:32
要设置远光灯检测点,那个不文明使用远光灯一次扣分12.吊销驾照5年。看还有谁不遵守

这招狠,在蒙山实行起来有点难。
作者: 忠华    时间: 2014-7-31 19:25
老人都不懂得这些
作者: 蒙山陆妹子    时间: 2014-7-31 22:34
忠华 发表于 2014-7-31 19:25
老人都不懂得这些

老人这一块确实是难办,连过个马路都不看的,有时真的是忧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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