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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坪瑶族乡“美丽长坪·幸福瑶乡” 30周年乡庆摄影、书画、美文征稿工作启示 2014年长坪瑶族乡将迎来30周年大庆,为进一步展示瑶乡风貌,彰显美丽长坪瑶乡魅力,反映改革开放30多年来长坪瑶乡在经济建设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上的巨大变化,瑶乡儿女在党的十八大精神鼓舞下续写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篇章,共同构筑幸福瑶乡,美丽长坪的“瑶乡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摄影、书画、美文作品。 一、主办单位:中共长坪瑶族乡委员会、长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蒙山县文体局、蒙山县旅游局、蒙山县民族局、蒙山县文联、蒙山县摄影协会、蒙山县书法协会 赞助单位:广西蒙山农村商业银行 组委会主任:赵富球 陈爱良 组委会成员:李明霞 肖映山 姚焕玲 杨汉光 潘海英。 秘书长:潘海英 二、参赛对象 县内外摄影、书画、文学爱好者。 三、作品要求
反映长坪30年巨变,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各类摄影、书画、美文作品。具体要求:
1、毛笔书法,书体不限,一律竖式,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草书、篆书须附释文。不收篆刻作品;国画作品,水墨彩墨均可,竖式为宜,尺寸为整张不超过6尺,组合作品不超过四幅。作品不要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 2、美文作品包括散文、诗歌、小说等。用word文档方式投稿,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摄影作品须是反映蒙山县境内(以长坪瑶乡为主)民族文化系列(民族人物、民族节庆、民居环境、民族体育、民族习俗、民间技艺等)、现代气息的农业、文化教育、新农村建设的新成就和自然生态风光等内容。摄影作品统一用电子文件方式投稿,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不小于4M,请将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标题、作品编号、图片说明等信息准确无误的书写在每幅摄影作品电子文件内。 本次比赛不收参评费,不退稿件。凡入选的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刊、网络、电视及组委会推广资料等非商业性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四、作品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负责评审。评审结果拟于2014年7月中旬公布。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书法类:特等奖1名,奖励1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600元;二等奖3名,各奖300元;三等奖5名,各奖1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50元。
国画类:特等奖1名,奖励1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600元;二等奖3名,各奖300元;三等奖5名,各奖1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50元。 美文类:特等奖1名,奖励1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600元;二等奖3名,各奖300元;三等奖5名,各奖1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50元。 摄影类:特等奖1名,奖励1000元;一等奖2名,各奖600元;二等奖3名,各奖300元;三等奖5名,各奖200元;优秀奖10名,各奖100元;入围奖100名,各奖50元。 凡获奖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参赛作者均被视为认同并遵守以上规则。组委会视来稿数量拥有对本届大赛的奖项做适度调整的权利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六、作品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以送达为准。 七、收稿地点及联系人
书画作品、美文作品、摄影作品电子文件(用U盘装)交到县文联处(县行政中心二楼,电话:杨汉光13197583099、玉文清13977466055、李世权13977466998) 中共蒙山县长坪瑶族乡委员会 蒙山县长坪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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