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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精日”群体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准大学生被刑拘! [打印本页]

作者: 爱丽夺芳    时间: 2019-9-22 09:19
标题: 向“精日”群体倒卖公民个人信息,准大学生被刑拘!
近日,江西赣州网警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为“精日”犯罪团伙提供非法网上服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9月19日,赣州网警巡查执法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

2019年7月,上级线索通报市一网民在网上向境内外“精日”分子有偿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服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经查,会昌县网民肖某鑫(男,18岁,2019年高中毕业,并被庆某大学录取)存在重大嫌疑。2019年6月起,肖某鑫抱着赚点零花钱的心态,频繁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结交多名网上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上线人员,在网上接单并向境内外“精日”群体和其他犯罪分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6000余元。

赣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刑事拘留肖某鑫,肖某鑫对上述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一批“精日”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人员的犯罪线索。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重申: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触犯国家法律的底线,对挑战国家法律、侵犯公民隐私的犯罪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作者: 飞翔的笨企鹅    时间: 2019-9-22 09:20
就有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什么都干
作者: 小女子有大梦想    时间: 2019-9-22 11:52
他怎么拿到别人的信息呢
作者: 从林开始    时间: 2019-9-22 13:09
小女子有大梦想 发表于 2019-09-22 11:52
他怎么拿到别人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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