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接上级线索通报,我市一网民在网上向境内外“精日”分子有偿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查询服务,严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经查,会昌县网民肖某鑫(男,18岁,2019年高中毕业,并被重庆某大学录取)存在重大嫌疑。2019年6月起,肖某鑫抱着赚点零花钱的心态,频繁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结交多名网上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上线人员,在网上接单并向境内外“精日”群体和其他犯罪分子倒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6000余元。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小女子有大梦想 发表于 2019-09-22 11:52
他怎么拿到别人的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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