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 找回密码

蒙山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388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办发文!医保账户将有重大变化

[复制链接]

312

主题

1万

春雨币

3857

帖子

登峰造极

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7589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4-23 09:20:1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4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

要 点 梳 理
◆ 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 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共济保障。

◆ 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

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

△2020年7月16日,浙江省舟山医院两位医生通过远程视频连线为海岛民众提供医疗服务。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本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严肃查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等违法违规行为。

◆ 加快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通过协同推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等,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

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在2021年12月底前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各统筹地区推进落实,可设置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分享到:  微信微信易信易信
收藏收藏 顶 踩
上蒙山网,关注蒙山大小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
  • 广告推广:0774-6287000
  • 微信爆料:zailehuo
  • 客服QQ:2749224308
  • 地址:蒙山县水利局对面盈全老酒馆二楼
    关注我们:
  • 微信公众号:
  • mengshan365
  • 扫描二维码加关注

Licensed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774-6287000

桂公网安备 45042302000026号

QQ|联系我们|蒙山网简介|广告服务|Archiver|小黑屋|蒙山网 ( 桂ICP备18009465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