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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转暖,许多爱吃的市民都开始往夜宵大排档跑了,炒一盘“海蛳螺”,开一瓶啤酒,吹着风,看似十分享受,却忘了隐藏的危险。“海蛳螺” 也叫麦螺、白螺、割香螺、小黄螺等,学名织纹螺。它含有河豚毒素,一般的烹调温度很难将其破坏,至今没有特效药。卫生部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不过,不少食客认为其味道鲜美,为了这一口仍会铤而走险,饭店、商贩则偷偷出售。最近,浙江台州开展的“织纹螺”大排查行动中共查获案件5起,移送公安5起,当晚刑拘6人。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农贸市场举办方应当履行查验、报告等义务。建议市民如发现不法商贩经销织纹螺,请及时向市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12315、12331。
吃一颗就可能致命
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中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口唇、舌尖及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共济失调等神经系统症状。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织纹螺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死亡率极高。如果食用织纹螺后,短时间内出现恶心腹痛,唇、牙龈、舌头周围刺痛、麻木等中毒初期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说明情况接受救治。
毒性较强的织纹螺,成年人约食用10g螺肉就会出现一般的中毒症状,约食用50g至100g就能引起死亡。
据不完全统计,自1985年以来,我国共报道织纹螺中毒事件55起,中毒人数433人,其中48人死亡。
别吃了,尚无解药
当然,侥幸没事不代表织纹螺可以食用。
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公告称:浙江等地发生多起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事件。引起织纹螺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的河豚毒素,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对食用织纹螺引起的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公告明确了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发布过风险警示:食用织纹螺中毒可引起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症状,严重者可致死亡,中毒潜伏期一般在10分钟至3小时。该毒素对热稳定,煮沸、盐腌、日晒等均不能将其破坏,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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