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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5 09:28: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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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车是违法
醉酒驾车是犯罪
这是驾驶人应有的共识
然而
饮酒、醉酒驾驶仍是屡见不鲜
因此发生的事故也是屡发频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部署要求,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严防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区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百日行动。

整治时间

即日起
至9月30日
每周开展周末夜查统一行动
每半月组织1次重点县乡集中整治
每月组织1次市际异地交叉执法

查处重点
01
重点时段。下午(12时至18时)和夜间(20时至6时)、周末和中秋节假期。
02
重点路段。城市餐饮娱乐场所、地摊夜市周边道路以及进出城主要道路,农村地区乡镇、集市、农家乐周边道路,以及涉酒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
03
重点车型。小型客车、摩托车。
交警部门日查夜查
但总有些驾驶人仍心存侥幸
以为自己不会被查到
实际上……

侥幸心理要不得
刚上路就被查

6月28日晚,桂林市全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桂黄路段设置卡点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桂C****的小车经过检查点,民警依法将其拦停,随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人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蒋某表示十分后悔。原来,当晚蒋某与朋友聚会喝了几杯“水古冲”(当地水酒俗称),但自认为没有喝多,而且他只想把车从菱角塘市场开到对面的湘源大桥,行车距离那么近,拐个弯就到家……种种侥幸心理作祟,使他酒驾上路,不料才开出去不远就被交警逮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侥幸心理要不得
酒驾遇检弃车而逃

6月22日晚上,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在大队辖区开展酒驾夜查行动。21时30分左右,一辆两轮摩托车右转进入大队设立的酒驾临时检查点,看到有交警在检查车辆,摩托车驾驶人庞某立即调头疯狂逃窜。在逃窜中,庞某撞到了一辆路过的由赖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造成赖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后,庞某不但没有立即停止,反而弃车逃跑,后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庞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执勤民警的询问,庞某坦言,因知道自己喝了酒,且没有驾驶证,所以才调头逃避检查。
执勤民警依法对庞某无证驾驶、酒驾、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处罚,开具了罚单,扣留了其驾驶的报废摩托车,并将庞某移交给事故处理民警,对其酒驾疯狂逃窜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作进一步的处理。

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坚决劝阻制止酒驾醉驾。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桂林交警、北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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