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新 发表于 2019-11-22 12:00:21

蒙山学生家长注意,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开始立法意见征集

      2019-11-22 09:00 教育部发布:
关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维护师道尊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充分调研与广泛征求意见,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字样。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
      实施教育惩戒有一般惩戒、较重惩戒、严重惩戒三个等级。
      一般惩戒就有罚站或者面壁。
      也有老师反映:这个面壁罚站不超过1节课就行?那可以啊,数学老师罚完语文老师罚,语文老师罚完英语老师罚……觉得还是拉倒吧,我只希望公办学校和老师有一项权力就可以了:不学习的学生要求家长带回家,这一条就够了。
      学生家长们,你们的意见也积极反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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